县委农办编制及职能
一、机构编制行政编制
1.行政编制 中国共产党富民县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综合科、规划建设科、经济发展科和社会发展科4个科室。行政编制6人。
2.事业编制 富民县统筹发展和扶贫开发服务中心,事业编制5人。
二、机构职能
(一)中国共产党富民县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行政职能)
1.承办县委、县政府农业农村工作事宜,综合协调涉农部门和全县“三农”工作,对“三农”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掌握、分析全县农村经济运行和农村工作情况,制定农村发展战略和年度计划,协调搞好农业农村工作的规划编制、项目审定、指标下达、协调指导、督查落实。
3.负责全县涉农项目的整理、规划及申报立项,对全县各级各部门上报立项的涉农项目进行审核把关。
4.负责全县涉农项目、资金的整合及指标任务下达。
5.负责对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三农”工作任务进行分解下达,并督促落实。
6.统筹、协调、指导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制定全县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负责全县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的实施;负责全县新农村建设的宣传、年度计划、工作总结和年度目标考核工作。
7.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扶贫开发的重要举措;统筹、协调、指导全县扶贫开发工作;负责全县扶贫开发政策的调查研究和检查落实;负责扶贫统计监测工作;负责全县扶贫开发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年度目标考核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富民县城乡统筹和扶贫开发服务中心职能(事业职能)
1.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的总体总署;负责制定全县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的总体工作方案;负责督办、检查、指导各单位在城乡统筹发展中承担任务的落实;负责全县城乡统筹发展的宣传、制度计划、工作总结和年度目标考核工作。
2.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扶贫开发的重要举措;负责全县扶贫项目的管理并对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进行检查监督;组织和管理科技扶贫培训、示范、推广工作;动员组织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扶贫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