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涉企收费清理规范第三督查组 对我县进行实地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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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联合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实地督查工作的通知》(昆发改价格〔2021〕316号)要求,9月15日上午,昆明市涉企收费清理规范第三督查组和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科工信局相关工作人员一起对我县的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富民金锐水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实地督查。
县市场监管局刘副局长对我县开展涉企收费检查工作进行了汇报。督查组对我县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收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政府性基金、保证金、涉及市场监管和准入以及其他具有强制垄断性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等进行了实地督查。
通过清理督查,进一步规范了涉企收费行为,有效降低实体经济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对价格监管工作进行了业务指导,要求持续开展治理乱收费行为,建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常态化公示制度,切实减轻企业缴费负担,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政策措施,进一步治理各类涉企乱收费行为,严禁擅自设立项目、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行为发生,不断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有力地促进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