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明晰
9月28日(星期二)下午,2021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第1次会议召开,县政府办、县政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等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镇(街道)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会上,各镇(街道)参会领导汇报了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56号)及《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政务服务事项“五级十二同”标准的通知》要求进行梳理行政许可等七类政务服务事项情况。县司法局传达了《中共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治省委〔2021〕6号)精神,并对行政复议职责调整做情况说明。
会议审议了七镇(街道)行政许可等七类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县级审批部门权责清单中“救济途径”要素的调整,取消县级审批部门行政复议职责的事宜。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是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体制的重点任务,也是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环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明确政府权力的范围和边界,将行政审批限定在合理的范围之内,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行政效能,以促进富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9月28日(星期二)下午,2021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第1次会议召开,县政府办、县政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等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镇(街道)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会上,各镇(街道)参会领导汇报了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56号)及《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政务服务事项“五级十二同”标准的通知》要求进行梳理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