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网民同志:
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2017年2月9日,富民县丰顺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与开发商签订了《管道燃气设施配套合同》,后因合同款项支付问题而导致该项目停工。为使小区业主早日用上管道天然气,富民县丰顺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与开发商再次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开发商须在2022年3月31日前向富民县丰顺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支付合同尾款,富民县丰顺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积极配合开发商及业主完成该小区的点火通气工作。至今为止,开发商还未向富民县丰顺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支付合同款项,从而导致该小区剩余2栋楼房(5栋、12栋)尚未进行入户安检和点火通气工作。为尽快解决居民用气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将督促开发商尽快支付合同尾款、督促燃气公司尽快为业主开通天然气。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